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6-05-19 11:32:16 點閱:50
1.教育人員申請116年自願(含屆齡)退休登記暨年資檢核表,請符合退休資格,並欲於116年退休之同仁,於115年5月29日前提出申請 2.如選擇支領月退休金者,應注意下列事項: a.適用指標數(可採計退休年資與實際年齡合計數):指標數為「85」且至少需「年滿55歲」。 b.未適用指標數:任職滿15年,依退撫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辦理退休者,需年滿58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