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5-10-31 09:29:09 點閱:25
一. 本(114)年結婚、生育、喪葬、健康檢查補助費,教職員工因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、職員退休金及遺屬年金等經費,請於本年11月26日(星期三)前檢附申請資料報府請領。 二. 如需繳回溢領款項者,請各校於本年11月26日(星期三)前函送支票(抬頭開立彰化縣政府)報府核銷。 三. 為配合本府主計處相關作業期程,未及於本年11月26日(星期五)前送至之經費請撥案件列入115年度經費核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