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11-21 09:07:38 點閱:30
說明:
一、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11月17日藝演字第1140300413號函及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 旨揭決賽本縣報名時程如下:
(一) 自114年11月20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起至114年12月1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,請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(https://web.arte.gov.tw/music/)「決賽報名」項下報名。
(二) 114年12月5日(星期五) 中午12時前繳交書面報名表1份。
(三) 自願棄權者: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比賽者,個人項目請參賽者填具棄權聲明書(不限格式),未成年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後,再由學校於114年12月5日中午12時前函文送主辦單位(本府教育處)同意。團體項目請參賽學校於114年12月5日前出具正式公文聲明棄權,應經主辦單位同意。
三、 注意事項:
(一) 書面報名表貴校須蓋印統一收齊免備文,於上述期限內親送或掛號郵寄(依郵戳為憑)至本府教育處社教科,並於信封封面註明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-團體/個人項目』。
(二) 請各參賽者及參賽學校自行掌握報名期程,務必於期限內完成,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;另,凡取得決賽代表權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,視同棄權。
(三) 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 站,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實施要點辦理。
(四) 若有相關報名問題,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員,電話(02)2311-0574,團體項目分機118、126;個人項目分機113、12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