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9日臺教綜(二)字第1152100991B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「團體」、「個人」、「地方政府」及「課程教學團隊」,特訂定「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」(以下簡稱本計畫),以肯定對海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,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。
三、海洋教育推手獎自113年起改為2年辦理1次,115年至116年將辦理第七屆。其中「團體獎」及「個人獎」係由學校推薦,本府將彙整各校推薦名單後,再以遴薦薦團體獎3-5名、個人獎3名至教育部。
四、請依本計畫規定(如附件),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,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 資料,於【116年6月4日(星期五)】前,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員收,不符推薦資格、程序、逾期(郵戳為憑)或資料不齊全者,不予受理。
五、本獎相關資訊及歷屆獲獎名錄等,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「海洋教育推手獎」專區,請逕上網瀏覽參閱(網址:https://tmec.ntou.edu.tw/p/412-1016-6276.php?Lang=zh-tw)。
「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」,請貴校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「團體獎」及「個人獎」,詳如說明。
張貼日期: 2026-11-04 09:26:27 點閱: 6 (2431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