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衛生組長 張貼至 2026-06-30止
張貼日期: 2026-05-28 11:59:15 點閱:16
| 一、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22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47038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為協助各級機關執行菸害防制業務,特製作旨揭簡報,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、產品簡介、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。 |
| 三、 | 旨揭簡報請貴校參考運用;另本府前於114年11月5日以府教體字第1140446020號函(諒達)提供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」,請學校持續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。 |